友邦全佑至珍重疾保险计划投保须知
产品组合:《友邦全佑至珍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全佑倍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 、《友邦附加全佑至珍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18 - 55岁
交费期间:19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利益
1.轻症:16种,额外20%基本保额
2.重疾:50种,分四组,赔付100%基本保额*3次,跨组赔付
3.全残:100%基本保额
4.身故:100%基本保额
5.疾病终末期:100%基本保额
6.老年护理:每个月给付1/120基本保额,最高给付120个月
7.特定恶性肿瘤:额外50%基本保额
8.现代病:额外50%基本保额
9.特别关爱保险金:额外50%基本保额
10.普通意外身故伤残:最高额外100%基本保额
11.九种重大自然灾害身故伤残:最高额外200%保额
12.投保人豁免
其中:2、3、4、5、6项只赔最先发生的一项,7、8项只赔最先发生的一项。
投保案例分析
30岁的陈女士深谙健康保障的重要性,为自己投保《友邦全佑至珍重疾保险计划》,基本保额50万元,年交保费20,150元,交费期19年。陈女士可获得以下保险利益:
1、第二类重大疾病(50种):100%基本保额。
2、第一类重大疾病(16种):20%基本保额。
3、重疾后特别关爱保险金:不幸罹患第二类重疾起365日及以后身故,受益人可获得50%基本保额的特别关爱保险金。
4、现代病额外保障:额外50%基本保额。
5、特定恶性肿瘤额外保障:额外50%基本保额。
6、老年长期护理金:一百二十分之一主合同基本保额,连续给付120个月,即10年。
7、全残保险金:100%基本保额。
8、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险金:最高额外100%基本保额。
9、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险金:最高额外100%基本保额。
10、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100%基本保额。
11、身故保险金:100%基本保额。
情况一:若陈女士在40岁时,首次罹患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则陈女士可以获得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6万元。
情况二:若陈女士在43岁时,因意外车祸胸部挤压伤不幸导致血气胸,手术予以一侧全肺切除,根据人身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则,陈女士可以获得意外伤残保险金21万元。
情况三:若陈女士在50岁时,首次被诊断为原发性乳腺癌,则陈女士除一次性获得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30万元外,还可获得特定恶性肿瘤额外保障15万元,共计45万元,并且陈女士无需再支付保单后续保费。
情况四:若陈女士在确诊乳腺癌一年后身故,则陈女士指定的受益人将获得特别关爱保险金15万元,保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