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保险公司创新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及时快速理赔,降低医患矛盾产生比率;二是会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将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范围,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三是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考核评价机制,督促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为投保对象提供优质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