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身故,按您在身故所属保险期间内累计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恶性肿瘤:保险金额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一次后合同效力终止。
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在等待期后,且未满80周岁,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上述约定的恶性肿瘤,且该恶性肿瘤原发于肝脏或肺,除给付合同2.4.1款中的恶性肿瘤保险金外,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一次后合同效力终止。
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一次后此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产品特色】
1、保高龄,50-75岁的老年人都可以投保;提供两种保障期,交5年保5年,交10年保10年,客户选择更灵活;
2、该产品主要保障恶性肿瘤,确诊即赔付10万元保险金,同时针对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提供额外3万元保险金,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免体检,且交费方式灵活,提供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等多种交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