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目前儿童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以死亡和伤残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险种名称上却有可能都称为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条款后再决定。
保障范围
儿童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以及意外医疗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的描述如下: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保险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意外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具体作用
据调查统计显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第一死因,其具有发生率高、死亡率高等特点。意外伤害被称为是少年儿童的一大杀手。
另根据调查显示,每3位死亡的儿童中就有1位是意外伤害所致。城市中每6个儿童中就有1位发生过意外伤害。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最多的地点是在家中,发生率为43.2%,其次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街道和公路上。
比如:溺水、中毒、动物咬伤、建筑物坍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闹致伤等,这些都是当前死亡和意外伤害的重要因素。
针对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险,保费通常都不贵,每年只需几十元,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额这种“以小搏大”的特点,使家长们可以通过确定的小额支出,锁定不确定的较大数额的损失风险,性价比较高,因此也成为首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