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中国境内举办举办结婚典礼新人
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婚礼开始日当日零时起至婚礼结束日二十四时止,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遭遇恶劣天气,被保险人为保证婚礼继续进行而支出的下列费用损失,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金额内,在扣除免赔额或根据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婚礼场地更换费用;
(二)租用婚礼礼服的清洗、修补、更换费用;
(三)交通费用;
(四)本合同双方约定一致并载明于保险单中的其他费用。
如何赔偿?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什么情况下不保?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婚礼取消;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
(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等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
(四)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五)由其它协议、合同、权益文件等承担的婚礼费用损失;
(六)本合同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或由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七)其他不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