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镇职工明年起可享大病保险 最高报销80%

沃保整理
2016-12-05 15: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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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合肥市城镇职工除了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外,还将享受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也就是说,一个参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按50%~80%比例二次报销。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职工应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医疗救助费用,方可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同时中断;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同时恢复。参保职工个人无需另外缴纳大病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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