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报备的物品】
下列物流货物在事先申报并经保险公司认可并明确保险价值后,可承保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出险后该怎么做】
(一)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人无法对损失原因、经过、程度进行合理查勘的,保险人对无法查勘部分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查勘;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查勘导致不能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不能核实部分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保险物在物流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自然灾害;(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
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三)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
(四)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
(六)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
(七)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出险就提供的材料】
提交保险单正本、提货单或其他货运单据、损失清单、运输或储存机构出具的损失数量证明、损失程度鉴定证明,以及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