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倍至(终身)的保险责任包括:
1、重疾责任
被保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四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轻症责任
被保人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三条所定义的特定疾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3、身故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人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
4、重疾豁免保费责任
我们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7降为零,同时我们将豁免本合同在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本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福禄倍至(定期)的保险责任
它要比福禄倍至(终身)的保险责任多一个: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 本附加合同期满日的基本保险金额;
2. (主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的交费年期数。
福禄倍至的最大特点
福禄倍至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重大疾病多次给付,最多可赔付3次重大疾病。
福禄倍至重疾保险把66种重大疾病分为3组,每组内的重疾可赔付一次,并且各组重疾间的赔付不受影响,所以最多可以赔付3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上图大约可以看出A组主要是恶性肿瘤类疾病,B组主要为心血管相关重疾,C组主要为身体残疾类重疾。
66种重疾的分组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一个人既患有恶性肿瘤,又发生急性心肌梗塞,最终还因意外导致多个肢体缺失的可能性有多大呢?换句话说,这个多次重疾给付是否实用?一个人一生中得三次重疾的概率有多少了?这个概率只有精算师知道了…
跟同类产品比较
重疾最多可以给付三次,那么它的保费是不是要贵很多呢?跟同类产品比较一下就知道了。
严格讲,跟太平人寿自家产品比较会更有说服力,但是太平人寿产品中我没有找到类似的终身重疾保险,所以我们就拿前两天介绍的中国人寿的国寿福跟它比较一下。
国寿福也是一款终身重疾险,跟福禄倍至比较类似,不过国寿福是重疾只给付1次。
查询费率表,可以看到:对于一个30岁男性,如果购买20万重疾交费20年,那么国寿福需要交费5920元/年,福禄倍至需要交费7260元/年。
简单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福禄倍至重疾最多可3次给付,但是消费者也为它买了单,多交了保费,至于值不值,只能各位自己去评估了。
简单说,福禄倍至重疾可以3次给付,是一款有特色的重疾保险。
保险计划书
投保对象:29岁 男
险种产品:太平福禄倍至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20年
年缴保费:7020元
最高保额:600000.00元
提供保障:
1.重大疾病保险金 200000元
2.轻症疾病保险金 40000元
推荐理由:重疾4次赔付,解决以往重疾理赔之后无法再次获得重疾保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