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恒大人寿买入上述5只股票的时间都是自9月28日起,而减持时间都是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持有时间仅30多天。此外,恒大人寿还于9月28日至9月30日动用约5.3亿元买入梅雁吉祥4.95%股权,尔后在10月31日全部卖出,盈利过亿元。
尽管恒大人寿解释称,卖出相关股票并非出于投机目的,而是顺应市场变化,并且,没有通过短炒“大幅度获利”。但是,恒大人寿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大规模集中买进卖出栋梁新材、国民技术等6只股票,引发小机构和散户投资者追随,人为制造了一个“险资短炒偶像剧”,损害了大型机构投资者所应坚持的长期投资理念。
恒大系呼风唤雨的短炒行为已给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应当引以为戒。笔者认为,不但险资不能短炒,大型投资机构都不能短炒,要完善监管制度,杜绝短炒风大型化、机构化、常态化。
事实上,大量统计数据早已证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通过短炒大幅度获利的只可能是少数投资者。但这种投资方式一旦传染和扩散,损害的是整个市场的信誉,并最终影响到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实际利益。所以,对恒大人寿这样的短炒行为不能放任不管。
遏制短炒无限度蔓延给市场带来的伤害是当前市场监管和建设的重要课题。不但对保险公司,而且应当对所有利用信息不对称、账户分布不对称、通道不对称进行短炒的机构投资者加强监管,要求其公开说明集中大规模买进卖出相关股票的理由,把6个月锁定期制度固定下来,避免因其不当买卖行为给市场带来不良示范效果。
在恒大人寿获利抛售梅雁吉祥后,恒大系企业仲勤投资于11月10日再度买入梅雁吉祥5%的股份,明确举牌,表明了长期投资的态度。可以说,这是恒大系对恒大人寿短炒行为的纠正。即便如此,恒大系仍应充分解释其买卖行为是否存在“暗黑问题”。上交所已使出监管手段,一是于11月11日发出《问询函》,要求仲勤投资说明买入梅雁吉祥股票的主要考虑和目的,二是要求梅雁吉祥及仲勤投资在11月16日召开媒体说明会,之后梅雁吉祥才可以复牌。
我们希望,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同时发力,让恒大系给出一个负责任的解释。如果在恒大系短炒过程中,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组织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一律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这不仅仅是因为大范围短炒对市场造成不尽的危害,而且是因为短炒成风本身就是对法治的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