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公安部、财政部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年由公安部作为投保人,为全国公安机关在编且在职的公安民警,投保中国人寿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并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病故或者被保险人认定为因公(因战)致残的,按照规定和保险协议,给予一次性死亡保险金或者残疾保险金。
11月4日,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侦破一起特大贩毒案件过程中,嫌疑人突然开枪拒捕,32岁的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李敬忠颈部不幸中弹,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随后,中国人寿西双版纳分公司积极主动与景洪市公安局及李敬忠烈士的家属取得联系,并按照保险协议及理赔流程,指导被保险人李敬忠家属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并于7日将20万元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赔付到李敬忠烈士妻子手中。
中国人寿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特事特办的举措,不仅为长年英勇奋战在打击违法犯罪斗争第一线的公安民警,有效减轻和解除后顾之忧,而且极大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