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湖北省政府同意。
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有的政策武汉市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湖北省规定的政策进行。
湖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志辉(资料图)
定额调整
1.企业职工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2.机关事业单位
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
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
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挂钩调整
1.企业职工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
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适当倾斜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武汉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地址:武汉市胜利路375号劳动大厦5楼
办公室电话:0557-3055608
官方文件地址:
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xwdt/stfb/740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