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监管规定分别是《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产品监管》)、《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精算制度》)。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将产生多方面影响,比较突出的变化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大批现有人身险产品将停售,同时一批新产品将上线;二是部分万能险或投连险占比过重的险企必须大力调整业务结构,存在较大的转型压力。
保障程度大幅提升
结算利率挂钩实际收益
为提升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精算制度》规定,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18-40周岁,比例下限为160%;41-60周岁,比例下限为140%;61周岁以上,比例下限为120%。
“目前市场上在售的万能险产品大多并不满足以上规定,因此,一大批产品将停售,同时将出现一波符合新规要求的新产品上市潮。”某寿险公司精算负责人表示,目前多数万能险对意外身故的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之比为150%,其他身故的比例为120%。对比之下,新规将主要年龄段的死亡保险金额比例由120%提高至160%,提高了40个百分点,强化了保险的保障作用。
按照《精算制度》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这就意味着险企要对大量万能险产品进行调整或重新开发设计,“精算部门的任务很重,已做好加班的准备。”上述精算师表示。
“监管新规还可能影响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也对今后万能险的规范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精算师表示。《产品监管》指出,险企应根据万能账户单独资产的实际投资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万能型保险实际结算利率。
“当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连续3个月小于实际结算利率且特别储备不能弥补其差额时,当月实际结算利率应当不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较大者。”对此,有险企投资负责人表示,尽管险企实际投资收益一般都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但未必高于实际结算利率,为了避免纠纷,险企一般不轻易下调实际结算利率,尤其是通过银保渠道销售的万能险,银行往往对险企也有相关要求,出现了部分结算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倒挂的现象。
同时,业内人士还指出,正是由于万能险的结算利率由险企自主调节的模式已经形成惯性,《产品监管》的实施强制将结算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挂钩,在防范利差损的同时,也可能引发保险消费纠纷,这主要是因为前期销售不规范,将万能险的收益与银行理财进行对比,强调其高收益、稳定性,因此,实施新规还需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万能险销售,避免销售误导。
部分险企万能险需砍大半
投连险亦将受影响
《产品监管》和《精算制度》对人身险产品的开发、设计和销售进行了全面规范和优化,不过,业内人士认为,万能险或投连险业务占比过重的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业务发展将受到较大影响,而原有的市场“老七家”保险公司受影响很小。
根据《精算制度》,自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这三个时点起,险企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总保费之比分别不得超过50%、40%、30%。“万能险占比年年递减,但保险公司的缓冲期较长,可以谋划转型发展之路,避免硬着陆。”前述精算师表示。
目前,市场上的人身险产品有多少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万能险和投连险中有多大比例产品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对这两个问题,咨询多位业内人士得知,目前尚未有公开的准确数字,但总体来看,目前市场上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以万能险和投连险为主,因此,新规对这两类产品占比很高的险企影响较大。
统计发现,76家寿险公司中,今年前7个月万能险保费占比超过50%的险企共有21家,万能险业务占比超过80%的险企有10家,其中5家的占比超过90%。
“万能险占比越高的险企未来几年的转型压力越大,必须从产品设计、销售渠道等多方面来转型,压缩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而对国寿股份、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太保寿险、泰康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等原有的市场“老七家”保险公司几乎没有影响。
《精算制度》还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范围,进行相应的评估和报告,这断绝了部分险企在万能险受新政影响的情况下(今年3月《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试图借助投连险来冲击市场规模的想法。统计发现,目前多数险企的投连险业务占比较低,而这类业务占比最大的两家险企今年前7个月的投连险业务占比分别为91.37%和84.04%,新规的实施必将对其产生较大影响。
事实上,上述两份新规对与人身险相关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包括建立产品退出机制、强化产品问责机制、建立产品回溯机制、完善信息披露等,将倒逼险企提升产品开发管理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合规意识,有效释放行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