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保监会开始启动保险中介清理整顿工作,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2015年9月,发布《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启动保险中介行业的改革。而“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则是保险中介改革落地政策之举。
总体而言,制定“征求意见稿”是为了适应保险中介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要求,其中一个重点是审查保险中介机构股东和资金的真实合法性,重点审查股东背景和投资动机,防止风险从股东方传递到保险中介市场乃至保险市场,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机构公司治理结构。
“征求意见稿”规定,股东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需要提交出资来源说明,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且资金真实而合法,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如果股东是企业法人,其上年末(设立未满一年的企业则为上月末)的净资产不应为负。如股东是自然人,则需提交出资日前一日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证明,且需提交个人信用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申请业务许可时,需按规定接受风险测试。风险测试内容包括股东背景、经历及其投资动机,以及股东及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历史经营状况,核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是否进行严格隔离并实现独立经营与核算,以便全面评估风险状况。
上述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这将是首次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纳入保监会的风险测试体系,从而辨识保险中介机构的股东是否存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防范和隔离风险跨领域跨市场传递。
据了解,日前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具体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开展“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而“征求意见稿”拟对保险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测试,则进一步完善了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风险管理体系。
另外一方面,近年来金融业风险频出,呈跨行业传递之势。就保险中介市场而言,套取保费、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等事件与案件时有发生。据了解,今年曝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的上海中晋系,旗下亦拥有两张保险中介牌照。不过,由于其获得牌照为时较短,还未充分利用其开展非法集资,因此没有引发相应的风险。
上述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强调对股东背景和资金的审查并做风险测试,是希望从机构准入环节加强把关,甄别那些借保险中介机构搞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股东,欢迎的是“真正想从事保险专业中介,并且资质达标的自然人和股东”。
从2015年四季度保监会重新开闸审批保险中介牌照以来,目前已批准了50多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业务申请。从已获批准的保险中介机构来看,股东背景与实力成为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尤其是近日保监会批复的5家保险中介公司,其中有四家具有大型国企背景。一个新现象是,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因相关资质不达标,其申请被“不予许可”。此前这忠驳回的现象较少,有业内人士预计,新规发布后,将会有更多因条件不达标被驳回申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