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出生满28天——55周岁
交多久:10年、15年、19年、20年交
怎么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保多久:终身
等待期:90天
保什么:
1、70种重大疾病 分为3组,可赔3次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初次确诊重大疾病,赔付100%保额,且剩余未交保费免交,同时其他保险责任均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一年后,初次确诊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时,赔付100%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一年后,初次次确诊患首次重大疾病以及第二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时,赔付100%保额,合同终止。
2、30种轻症疾病 分为3组,可赔3次
(1)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至年满80周岁前,初次确诊轻症疾病,赔付20%保额。
(2)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给付首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自首次轻症疾病确诊日起一年后,至年满80周岁前,初次确诊患首次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轻症疾病时,赔付20%保额。
(3)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
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被保险人自第二次轻症疾病确诊日起一年后,至年满80周岁之前,初次确诊患首次轻症疾病以及第二次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轻症疾病时,赔付20%保额,给付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3、10种特定重大疾病
等待期后,至年满80周岁前,初次确诊患特定重大疾病(分男性10种、女性10种、少儿10种),且于确诊后30日时仍生存的,额外赔付20%保额(即赔付120%保额),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18周岁及以后,赔付100%保额,合同终止。
5、生命末期保险金
等待期后,且未满18周岁,初次发生并被认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后,初次发生并被认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赔付100%保额,合同终止。
6、长期护理保险金
等待期后,且年满60周岁后,初次发生并经认定符合长期看护状态的,自被认定的下一个保单周月日起,每月给付保险金额的1/120,连续给付十年,共计120次。
自保险公司同意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之日起,合同终止,但本项保险责任将延续至长期护理保险金完全给付时止。
若被保险人在长期护理保险金期间全残、符合生命末期状态或罹患重大疾病,则未给付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给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在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期间身故,则未给付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周岁,投保“陆家嘴国泰美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选择保额30万元,交费期限19年(尊享版),年交保费9600元,保障终身。
保险利益:
1、等待期后,70种重大疾病,分为3组,每组赔一次,共可赔3次,每次赔付30万元,最多可赔90万元。
2、等待期后且年龄达80周岁前,30种轻症疾病,分为3组,每组赔一次,共可赔3次,每次赔付6万元,最多可赔18万元。
3、等待期后且年龄达80周岁前不幸罹患10项特定重大疾病之一(分男性、女性、少儿),额外给付6万元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限一次)。
4、30万元的终身身故、全残保障。
5、等待期后不幸符合生命末期状态,赔付30万元的生命末期保险金。
6、等待期后且年龄达60周岁后不幸符合长期看护状态,赔付30万元的长期护理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