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本身并非新鲜事物,不过最近水滴互助的出现,却“很互联网”。首先是获得腾讯、IDG资本、高榕资本、真格基金5000万联合投资,30位互联网大佬力挺;其次是2个月就收获20万用户;最后是与时下热门技术相连——比如区块链技术等。
严格意义上来说,水滴互助并非保险公司,而只是一个互联网社群。但它的出现,却将“相互保险”这一早已存在且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保险形式,推向风口浪尖。——新瓶装老酒,这也很互联网。
相互保险为何“火不起来”?
根据保监会定义,所谓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事实上,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主要保险形式之一。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相互保险在法国占比高达46%、日本占比45%、德国占比43%、美国占比37%。而在我国,2015年保费收入2.4万亿,保险市场规模全球第三,但相互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为零。
由于长期以来政策空白,相互保险在国内发展较为缓慢。目前,真正以组织形式出现的仅有1993年成立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比如无锡市城镇职工补充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始于2003年1月1日,分为在职职工补充住院医疗互助保险、退休职工补充住院医疗互助保险两部分,分别由市总工会和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主办。此外,在浙江慈溪、瑞安等地农村,以及部分广东农村地区,保监会也曾批复开展互助保险试点。
2015年1月,保监会首次对外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此举被外界认为是释放相互保险正式扩容的信号。根据《试行办法》,一般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由发起会员负责筹集初始运营资金,而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500个;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100个,初始运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同年9月,保监会受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总社、信美相互人寿、汇友建工相互保险三家互助保险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其中,信美是唯一一家相互制寿险机构,初始运营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发起人包括蚂蚁金服、天弘基金等九家公司。
就政策指向而言,相互保险是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的补充,以低收入人群和特定人群为主,受制于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互保险在我国一直表现得“不温不火”。
当相互保险遇上互联网
近来,深8君在不同场景都能接触到水滴互助的信息推送,例如微信、美团外卖等。
“加入水滴互助,他人需要帮助时,大家一起分摊;你需要帮助时,大家为你分摊,最高30万元保障。”这一理念听起来颇打动人心,即便不为自己考虑,帮助有需要的人,不也很好吗?的确,在关于水滴互助的网络讨论中,不少网友都承认是“冲着情怀”来的。
但从政策层面来看,之所以对相互保险以及互联网互助保险组织持审慎态度,理由也很充分:
首先,如果以传统的保险眼光看待,水滴互助在两个月内吸纳会员20万人,数字很令人咂舌,但就相互保险的机制而言,这一规模也只是入门级。由于互助金由抗癌互助社群内会员对其进行分摊捐助,当社群内有人患病时,平台小额多次的从用户账户中扣除,当余额不足1元时提醒用户充值。所以预存9元只是“起步价”。这一机制也导向,会员人数越多,分摊金额越少。当下“水滴互助”会员数已超过60万,以30万元保障计,理论上每人每次分摊不超过0.5元。
但这也只是“理论上的”,并且无法准确预估一年内发生保障的案件数量。
根据全球肿瘤医生网的统计信息,2015年我国农村地区的癌症年龄标化发病率为213.6/10万人年,死亡率为149.0/10万人年;城市发病率为191.5/10万人年,死亡率为109.5/10万人年。
一个60万人的社群,倘若一年的发病人群数量为1200人,那么一人一年的费用最高或将达到600元。这与商业保险相比,并没有太多价格优势。并且,互助性质引起的心理反应也与商业保险不一致,作为理性经济人,很可能在多次“被扣费”以后,选择中途退出。
其次,对比相互保险,目前水滴互助的人群分类仍过于粗泛,正常逻辑是先有社群,再有互助,而互联网平台的发展路径相反:先拉一批人“入伙”,再进行人群细分。目前水滴互助上有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中青年抗癌计划和中老年抗癌计划,少儿健康互助计划等。相较于一个地域性的职工互助计划,这一分类仍过于简单了。由于保险其实是对概率的计算,这种简单的人群划分,并不利于风险控制和费用核算。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于水滴互助这样的平台,究竟要受到怎样的监管?
如果它只是将自己定位为互助平台,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带有类似平台的不确定性。况且,能够做到像水滴互助一样,拥有众多互联网大佬背书的,也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了。
在“相互保险”破冰前,已出现多个类似水滴互助的平台,保监会曾专门作出回应称,这些互联网公司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或保险中介经营资质,“互助计划”也非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不要让互助保险沦为“变相众筹”
从政策导向来看,鼓励多种形式的保险共同发展,是大势所趋。而从水滴互助的自我标准来看,也是向相互保险资质看齐的。
比如,水滴互助参照主流保险公司的常规要求,设置180天观察期,防止会员带病加入,规避逆向选择的用户。其次,水滴互助正与两家进行资质调查和评估的公估公司进洽谈,若用户患病申请互助后,公估机构对患者进行身份和病情验证,规避骗保行为的发生。最后,资金池由第三方的招商银行托管。所有募集的互助资金只用于会员之间互助保障,不会进行投资等挪用行为。
综上,深8君以为,水滴互助走的是“互联网”路子,一开始可能属于“赔本赚吆喝”,其目的也在于推广相互保险理念,培养用户习惯。初始阶段“宜粗不宜细”是出于实际考量。不过从长远看,水滴互助需要进一步厘清自己的定位,并加强在精算、核保、理赔等方面的专业能力,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以及区块链等技术做好风险控制。如此,才不会沦为“变相众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