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股权变更 内部调整不影响业务发展

沃保整理
2016-08-03 1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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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保监会批准中邮人寿股东变更信息,31个省(区、市)邮政公司全部无偿划转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转让后,上述四家分别持有中邮人寿50.92%、20%、14.31%和14.77%股权。

据了解,此次股权转让主要是邮政系统内部的股权调整,而且调整后不会影响到中邮人寿的业务发展。下半年,中邮人寿将会继续专注转型发展。而在日前举办的中邮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康宁提出,中邮保险的要发挥邮银强大的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打造具有中国邮政特色的差异化、特色化的自办保险经营模式。

中邮人寿股权变更

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在保险领域的重要布局,中邮人寿成立之初就被寄予厚望。

2009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各省(区、市)邮政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邮人寿,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金65亿元人民币。主营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不过,近期中国邮政集团对中邮人寿的股权持有情况进行了调整。保监会网站批复的股权转让信息显示,31个省(区、市)邮政公司将持有的中邮人寿股份全部无偿划转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据悉,中邮人寿此前的持股方分别是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集邮总集团及31个省(区、市)邮政分公司。中邮人寿披露的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分别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浙江省邮政公司、广东省邮政公司、安徽省邮政公司、江苏省邮政公司和河南省邮政公司,持股比例分别是20%、12.31%、12%、12%、10%、8.15%和8.15%。

转让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持有中邮人寿公司33.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92%;中国集邮总公司持有13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你公司9.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77%;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9.3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31%,地方邮政公司全部退出。

据了解,中国集邮总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均是中国邮政集团旗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由于‘子改分’(股权分置改革)政策的推行,地方邮政公司不再具有法人资质,所以无法持有中邮人寿股权,因此邮政系统内就做了一个调整,不会对中邮人寿业务产生影响。

下半年仍专注转型发展

作为一家背靠中国邮政集团的邮银系险企,中邮人寿的发展受到了股东方极大的重视,并借助银邮渠道实现了快速发展。

中邮人寿2015年年报显示,中邮保险总资产为734.17亿元,同比增长10.7%;投资收益36.51亿元,同比增长17.5%;净利润3.53亿元,同比增长14倍;2015年营业收入为283.56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保险业务收入为247.43亿元,同比增长12.7%。

2016年上半年,中邮人寿依然保持高发展的增长速度,共实现保费收入230.81亿元,其中以万能险为主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仅为296.69万元。据悉,邮政集团对中邮人寿的发展十分重视,并将其确定为重要增长极。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邮人寿累计实现期交保费收入125.2亿元,年均增长181.5%,期交业务占比由1.2%提升至25.1%。

在日前举办的中邮人寿工作座谈会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康宁提出,中邮人寿的要发挥邮银强大的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打造具有中国邮政特色的差异化、特色化的自办保险经营模式。要做好产品和投资的匹配与联动,加快核心产品研发,围绕“期交规模化”,创新开发适合邮政特色、常态化销售的期交产品。

“要‘规模+效益’双轮驱动,坚持价值成长。核心是依托渠道优势做大高效业务规模,大力发展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的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重点就是‘期交规模化’。”康宁表示,另一方面要“承保+投资”双轮驱动,坚持“三差并行”,即承保有利润、投资有收益,死差、费差、利差要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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