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2016西安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劳模待遇不再提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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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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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8日,沃保网小编从省政府办公厅官网公布的《西安市力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了解到苏州市2016年度起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缓退休。

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的。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缓退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其中,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参保缴费,直至延缓退休期满。对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西安退休养老金调整

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宁君

为什么2016年西安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未发布?

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根据人社部及陕西省规定的政策执行,虽然4月人社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今年的总体上涨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由于今年刚刚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今年又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纳入调整范围,因此调整工作变得非常复杂,需要做大量工作。导致2016年陕西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迟迟未公布。

按照国家关于2016年养老金调整的统一计划和要求,陕西省应在6月30日前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拟定调待方案,统一报人社部、财政部,待两部批复同意后,再组织具体落实,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1月开始补发。

人社部规定本次调整应具体体现下面三个方面:

1.给每个退休人员普惠式增加一定数额的退休费;

2.体现社会保险“长缴多得”原则;

3.是体现体现托底功能,同时注重对低收入群体的适当照顾。

请广大退休同志放心,在陕西省政策公布后,西安市将尽快制定政策及下发执行。

2016年西安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西安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安市盐店街7号

公开电话: 029-87635920、87635901

官方文件地址:

《西安市力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http://www.jshrss.gov.cn/zcfg/ywwj/201606/t20160630_198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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