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表示,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这四个省中,每省开展试点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这意味着,全国省市都将进入试点阶段。
据悉,“以房养老”保险即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2014年7月,保险业正式进入试点阶段,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同步启动。
但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最新数据显示,试点两年过程中,截至今年上半年,仅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对此,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对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种创新型小众业务,主要针对特定老年群体,不能沿用传统标准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老年人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
事实上,从国际来看,“以房养老”也是一个小众业务。目前来看,“以房养老”的推进面临诸多挑战,保监会人士坦言,一方面是政策环境的挑战,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同时,“以房养老”每一单业务都需要经过房屋评估、尽职调查、抵押登记、业务公证四个环节,保险公司投入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每单业务至少需要2-3个月。
不可否认的是,从长期来看,“以房养老”仍大有市场,业内人士指出,该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养老融资的新路,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丰富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增加了养老资源的供给,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