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是对保险资金的大松绑,保险公司将抓住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机会,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空间。
投资总量近9000亿
2006年,《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并实施,在过去10年中,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资中以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两种形式为主。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5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和股权计划近320项,合计注册(备案)规模近9000亿元。
其中,债权投资计划的平均投资期限长达7.54年,平均收益率6.65%,是期限相对较长、收益相对较高的保险资管产品,因此,颇受到保险资金的青睐。
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孟森透露,以平安人寿为例,自2007年开始平安人寿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投资规模稳步上升。截至2016年5月末,平安人寿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投资余额为865亿元,占到了金融产品投资的39%。
行业集中度较高
随着当前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保险资金投资和经济发展形势变化的需求。比如,《试点办法》限制了保险资金仅能投资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资金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用。
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程劲松表示,“投资行业的限制还制约了基础资产债权计划的多样性,加大了行业的集中度,不利于行业风险的分散。特别是能源、交通都是周期性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比较严重,在当下宏观经济下行周期,上述行业的风险正在逐步显现。”
程劲松还表示,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当前保险资金债权计划基础资产行业主要是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领域,目前两类债权计划已结构失衡,出现了向不动产债权计划倾斜的现象。
根据相关数据,2015年全行业注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42项,规模1027.5亿元,相比2014年下降56.3%和52.5%;2015年同期全行业注册不动产债权计划69项,规模1019.7亿元,相比2014年进一步上升13.1%和5.3%。由于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收益率低,2016年增量资金继续偏向不动产类项目。截至2016年4月末,全行业注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仅12项,规模207亿元;注册不动产债权计划28项,规模311亿元。
“此次《办法》的修订,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领域,必将对多元化保险资金配置结构、降低行业集中度、化减投资风险带来正面效果。” 程劲松预见,本次《办法》修订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会抓住这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拓展战略性、持久性、稀缺性的优质资产,助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区等国家战略项目的实施,为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的目标贡献保险资金的力量。
投后管理挑战增加
近年,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产品的增信方式由之前的银行担保为主,逐步转变为大型企业担保、抵押和质押担保为主。
另外,在利率下行背景下,近两年陆续频发偿债主体要求提前还款的情况,给后续管理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因素。而随着政府采购类、公益类等项目本身无现金流的产品增多,对受托管理人在投后管理、风险管控上提出新的挑战。
程劲松表示,《办法》修订后,作为受托人,公司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增进对新投资行业的了解,加强对新标的的政策性研究,了解潜在风险点,提升投资能力。产品设立业务中,发挥前中后台协作分工相互制衡的作用,提高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的能力。产品后续管理中,针对各行业的特点设定不同的监控指标,一旦发现对受益人权益有影响的事件,将第一时间向受益人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