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天津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本次调整是根据省201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9328元,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进行调整。
我市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832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66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
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1.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个人缴2%。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天津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天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官网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