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进行的。
天津市统计局公布的天津市2016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元,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
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天津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579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天津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159元/月)确定。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在天津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经用人单位和外务工人员协商一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天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731元。确有困难的,可在6731元与3159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159元。
2017-2018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天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个人缴2%。
天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2017-2018年天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天津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天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官网文件地址:
《关于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7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