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争夺保险牌照从相互保险入手 特定人群风险共担

沃保整理
2016-06-27 11:10:43
100
在产业资本争抢保险牌照的大潮中,相互保险成为一个“小而美”的切入口。

6月22日,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信美相互人寿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开启了相互保险在中国的探索里程。

不仅这首批相互保险牌照下发是在《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已经出台一年半后,而且这首批3家公司的发起人背景和资本实力均不俗,包括蚂蚁金服、天弘基金、昆吾九鼎、前海金控等金融圈大玩家以及永泰能源、汤臣倍健、腾邦国际、新国都等上市公司,这显然折射出监管对还处于探索阶段的相互保险颇为谨慎的态度。

不过,根据中金公司测算,十年后,相互保险的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为7600亿元左右,而目前的市场份额仅有0.3%左右。

通过互保分摊风险

“人们面对风险时,凭借个人力量难以抵御,于是有共同风险的人便缴纳保费形成保障资金池,通过互保来分摊风险,这便是相互保险的起源。”22日,一位信美相关人士介绍称。

相对于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的设立门槛显然较低。根据《办法》,一般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及“有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区域性、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000万元初始运营资金”和“有不低于1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

公开资料显示,众惠财产由永泰能源、大连先锋、昆吾九鼎、金银岛、前海金控等公司和2名拟任高管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2亿元,主要针对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特定业务。

汇友建工由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1亿元,主要针对建筑领域的特定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业务。它也是获批的3家中唯一一家由保险公司为主要发起会员的相互保险公司。

而信美相互则是其中唯一一家寿险相互保险组织,由蚂蚁金服、天弘基金、国金鼎兴、成都佳辰、汤臣倍健、腾邦国际、新国都等9家企业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主要针对发起会员等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

事实上,相互保险虽然在我国较为陌生,但在国际上已经是成熟、主流的保险形式。保监会资料显示,2014年,相互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覆盖人群超过9亿人。

“我们希望相互保险能做一些补缺的业务,而不是去传统领域再跟大家一起抢。” 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锋在发布会上表示,相互保险和传统保险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补短板、填空白”,相互保险可以促进股份制保险更加注重长期利益,股份制保险则带动相互保险更加注重提高经营效率。

据了解,目前已有超过30家组织正在保监会排队申请相互保险牌照。在发起人名单中,保险公司、保险中介、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占比较多,主要瞄准特定人群以及特定险种

据何肖锋透露,后续的相互保险试点将会根据“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进行审批。“一年之内可能不会再批准其他新的牌照,会先通过3家的运营情况,再安排后期的牌照审批工作。”

如何“补短板、填空白”

在选择方向上能够精准地针对商业保险的“空白处”,无疑是此次3家公司获批的关键因素。

上述信美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刚刚批筹,具体的产品和经营策略还需要跟监管报批,但根据规划,未来信美将聚焦于特定群体的养老健康需求,专注发展养老和健康等长期保障型产品,不经营类似短期理财业务的高现价保险产品

“和常见的股份制保险机构不同,未来在信美购买保险后将有可能变成会员,成为它的主人,而不是客户,同时信美不以追求盈利为目标,着力为会员提供保险保障。”

此外,汇友建工一般发起会员中有近300家建工企业,具有稳定的投保需求,而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计划为汇友建工未来运营提供风险管理技术、经验,以及人才储备及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的支持。

在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看来,能有效化解股东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防止投保人的逆选择行为,善于经营有利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能够更为有效地控制销售成本,这是相互保险公司的几大优势。

“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相互保险公司并非为了盈利,而是可以与自身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缴文超指出,汤臣倍健经营保健品,可以介入健康产业链中,而腾邦国际“旅游+互联网+金融”的战略中,一方面旅游链条是短期意外险的需求者,另一方面,旅游和路联网链条积累了大量的会员,有利于相互保险公司的业务展开。

而中金公司则认为,作为切入保险行业的一个重要入口,相互保险有望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在认同群体中迅速低成本展业。对此上述信美相关人士就表示,会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与会员开展产品共创,让保险更加个性化和精准化,同时还会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效率,控制经营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布会上,保监会再次强调,对于打着互助计划名义而实际上经营非法保险业务的,保监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而对于那些没有获批的组织,何肖锋解释称,有的是因为提交的计划中看不出操作性和可行性,不够成熟,有的则是因为发起方抱着盈利的心态,动机不是为了做公益。

展开阅读全文
0
免费获取优质保险方案,
同样保障,
每年最高省30%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