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2015年12月20日,海伦市永和乡年仅21岁的小伙子金某,为自己购买了价值50万元保额的“阳光吉利两全保险”。2016年4月22日,他驾驶着一辆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与同车另外3人自安达市返回海伦市途中,在202国道上由南向北行驶到拜泉县境内,超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道路西侧沟内翻车,驾驶员金某因抢救无效身亡,同车其他3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噩耗传来,金某父母悲恸欲绝,料理完儿子后事以后,于5月25日携带理赔资料,向绥化阳光人寿报案申请理赔。接到报案申请后,该公司立即派专人审核理赔资料,并专程赴拜泉县调查核实案件的经过。绥化阳光人寿4个工作日完成核赔工作,同时发出理赔决定通知书,给付身故理赔金50万元,为金某父母带去了一丝慰藉。
“一般人是看到才相信,而保险是相信才看到。”受益人收到理赔金后,向阳光人寿绥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及工作人员表示“意外无情、阳光有爱”,并向阳光人寿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