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清理清理规范的银行存款通道等业务(以下简称通道类业务),在清理规范期间,保险资管公司将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
据悉,此次监管部门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受托投资管理,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避免出现因内控措施不严导致资金被不法分子挪用或诈骗等风险事件。
一位险企高管表示,公司内部已发出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的指令。但就影响来看,停止通道类业务对保险资管公司影响不大。“虽然每家大型保险资管公司此类通道业务的规模约在百亿至千亿之间不等,但从中收取的通道费用大多在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之间,由此带来的实际收入本身就不多。”
通道类业务发展迅速
由于商业银行受到监管指标约束和政策限制,没有相应的存款和资本作支撑发放贷款,或不得向某些行业(如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直接发放贷款,为此转而通过“理财产品”的形式吸纳资金,再用这些资金认购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的资产管理类金融产品,而这个金融产品的投向,其实就是银行事先选定好的项目或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限制性行业。
而银行的此类业务就是所谓的“通道类业务”。对于此类业务,银行最早是和信托公司合作开展,以信托计划对接银行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后来,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加入到这种合作模式中。
2012年下半年,随着保险“新政”的实施及“泛资管”时代的到来,保险资管公司开始将跟银行合作通道业务作为投资的一种渠道,主要合作模式是存款类通道模式和信贷类通道业务。在这个过程中,保险资管公司不需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却可以收取一笔通道费。由于信贷类通道业务存在风险,保险资管公司与银行合作主要采取存款类通道模式。有数据显示,通道类业务放开后,个别公司在短短几个月就将通道业务规模做到了五六百亿元。
据此前有关媒体披露的保监会内部数据,截至2015年底,整个金融市场的通道业务合计规模应该在20万亿元以上,其中保险资管通道业务仅约1万亿元,90%以上是银行存款的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受到了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重视。
此前,银监会就银信合作模式发出文件,对此类业务进行了规范。2014年初,保监会也召开保险资管公司会议,摸底保险资产管理领域所涉及“通道业务”的运作模式、主要特点、业务流程、业务规模,以及存款类、信贷类“通道业务”各自开展情况。
此次,《通知》也特别提到,清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受托投资管理,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避免出现因内控措施不严导致资金被不法分子挪用或诈骗等风险事件。据保险资管业人士介绍,前期银证合作通道业务时,曾存在银行机构和证券机构相互推诿风险管控责任的隐患。
据悉,在清理规范期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相关保险公司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
业内:未来或继续放开
一位险企高管表示,的确收到了相关《通知》文件,而公司内部也已经开始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
那么,这一文件是否会给险资的投资带来影响呢?针对这一问题,上述险企高管称,虽然保险资管公司都有开展这类业务,但就整体规模来看,这部分资金占比并不大,因此对险资投资的影响也不大,只是损失了一些收入而已。
“虽然每家大型保险资管公司此类通道业务的规模约在百亿至千亿之间不等,但从中收取的通道费用大多在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之间,由此带来的实际收入本身就不多。”另一位某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表示,这类通道业务更多的作用是“走量”,这也使对外公布的总受托规模看起来很大,其实对公司的影响十分微弱。
事实上,不只是业务规模,开展这类通道业务的主体也没有外界预想的那么多。
有保险资管公司人士甚至直接表示“未开展这类业务,因此不受通知的影响。”
不过,在业内人看来,对通道业务的监管不会是一个常态。某保险资管公司内部人士表示,目前监管规范的通道类业务是这类业务存在一些风险和不规范的地方,这本身也需要监管去推动和完善;预计后期随着险资管理机构这类业务逐渐成熟,可能会继续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