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颁布巨灾险制度 或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沃保整理
2016-06-02 1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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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1日,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5月29日,由复旦发展研究院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办的“一带一路中的灾害防御与救灾合作”论坛正式提出,在一带一路的机遇窗口,应加强国际合作,围绕《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研究机构、保险机构、民间组织的作用,降低灾害风险,实现一带一路区域合作和全球化的共赢,首次提出将中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融入到“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中。

在业界看来,一带一路的构想覆盖了亚、非、欧三大洲65个国家,引发了世界广泛的关注,然而许多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却是灾害频发的区域,灾害的发生还可能引起一带一路涉及国家之间社会、经济甚至政治的连锁反应,因此关注灾害防御与救灾合作,成为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一带一路地区面临着不同的灾害类型,中国、南亚和东南亚地区是世界上灾害发生最频繁的地区,近年来,自然灾害数量急剧增长,生活在易发地区的人口总量上升,经济损失逐年大幅递增,使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进行防灾减灾势在必行。保险对个人和政府都相当重要,运用保险的手段可以帮助沿线国家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沿线国家应该开展更多的政府-政府、政府-国际组织和政府-非政府组织合作。”复旦发展研究院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表示。

事实上,一带一路沿线为灾害频发、易发、多发的区域,同时也多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灾害风险高、救灾压力大。对此,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总工程师杨思全在论坛上表示,目前在防灾减灾的过程中,还突出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缺乏有效的技术和平台支撑,人才队伍结构不优、数量不足,全社会灾害风险认知水平不高,社会力量发挥作用不足等。“要加强科技对防灾减灾的支撑能力、推动区域合作的协同联动机制、履行国际上关于防灾减灾的义务、充分发挥现有国际组织的作用、开展经验和实践的共享,以提升一带一路区域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

永诚财险总裁冯天佑则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存在着许多风险,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运输风险、信用风险、恐怖主义风险。在为客户分析风险时,主要从可能性和严重性两方面来衡量风险,通过保险公司找出风险、评估风险并告知客户可能性与严重性,帮助客户采取减少、转移、分散风险等不同的策略。

在该论坛上,多名专家也指出,不久前两部委发布的巨灾险实施方案,结束了各地的试点探索,以顶层设计为依托,在全国层面系统性地推动制度实施,同时,明确以“地震”和“住宅”为突破口,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平台,启动并推进相关工作。这种“实施方案”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在灾害管理、损失救助和重建资金筹集中,采用“以政府为主体、以财政为支撑”的“举国体制”,而是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举市场之力,举全民之力,最终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分散的巨灾风险管理“新举国体制”,同时也将为正在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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