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险公司唯品会上卖保险涉嫌违规

沃保整理
2016-06-02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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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唯品会官网,可以发现,这家专门做特卖的网站,悄悄卖起了保险。国华人寿和弘康人寿旗下的共5款产品现身该网站,并被推为“优选爆款”,而事实上,这些被打上稳健理财字样的产品,却是高风险的投连险产品,或涉嫌销售误导。

广东品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没有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业务资格。有律师表示,这种具有经营互联网的主体与具有代理保险产品销售的主体之间的合作情况,涉嫌严重违规。然而,即便如此,国华人寿和弘康人寿依然与唯品会合作,难道就不怕被牵涉其中?而到底又是为什么,偏偏是这两家公司与该网站达成合作?

两险企唯品会上卖保险涉嫌违规

据悉,唯品会的保险链条中,保险公司(国华人寿和弘康人寿)提供互联网保险产品但需要销售渠道,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有流量和网站运营资质但没有保险销售资质,广东品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品诺)有保险代理资质但没有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和条件。但三家绑在一起,似乎该有的资质就都齐全了,于是就形成了互联网保险销售闭环“过河”了。

针对互联网保险出现的各种问题,2015年7月27日,保监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适用的对象为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定义为: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根据《办法》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但在所有搜索引擎中都没有搜索到广东品诺的官方网站。百度搜索“广东品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命中也是0。

对此,保险专业律师、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表示,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具备经纪人和代理人经营资质,不代表他们具有在互联网经营保险产品的资质。在上述唯品会案例中,出现具有经营互联网的主体与具有代理保险产品销售的主体之间的合作情况,这应该是涉嫌严重违规的。原因在于这是两个主体,主体并不同一。具有保险代理资质的广东品诺并不具备互联网经营资质,这种经营方式典型的潜在风险是,从消费者角度去看,对于销售的主体和代理的主体是模糊的。

李滨表示,按照法规,对于保险中介机构从事互联网保险,保监会是相当谨慎的。所有的中介机构被批准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都应在中国保监会官网上通过专项的模块进行披露。也就是说,任何保险中介机构如果不在中国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范围之内,均没有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业务资格。如果保险公司在违规经营的过程中发生了争议,那由于它违规行为的存在,也会在民事部分付出比较大的代价。

同时,中保协在2015年9月30日印发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也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有着明确的要求。《细则》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应在中保协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等基本信息,以及自办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名称、网址、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但在中保协官网《中介类信息披露》栏目并没有广东品诺这家公司,也没有和唯品会股权相关的任何保险公司。

高收益理财实际上是高风险投连险

事实上,国华人寿和弘康人寿在唯品会上卖保险,不止主体涉嫌违规,两家公司的上架产品,也透着一股“销售误导”的味道。

目前,唯品金融官网上显示在售的唯多利互联网保险类产品有5款,产品分别来自与国华华瑞1号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A款合作的唯多利-国华华瑞8号;与弘康易理财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合作的四款按时间周期的产品:唯多利-弘康年年盈、唯多利-弘康九月盈、唯多利-弘康半年盈、唯多利-弘康季度盈。

唯品会官网上,唯多利系列产品被打上“稳健理财”字样,事实却是,上述保险产品均系投连险产品。

而这些高风险产品,不但没有“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反而在各处强调历史收益率。唯品金融网站上披露出的四款由弘康人寿承保的投联险理财产品的广告还打出“稳健理财,收益靠谱。历史年化投资回报率在4.5%~5.4%之间。”

国华人寿客服人员更是表示,国华华瑞1号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A款由《国华华瑞1号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A款》组成,是趸交理财型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为十年。该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不保证最低年化收益率,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本人承担。

而受累于大盘持续调整,与股市唇齿相依的投连险账户收益也屡屡告负。华宝证券最新公布的今年4月投连险月报显示,投连险账户单月平均收益为-0.76%,纳入统计的195个投连险账户中,138个账户,即占总数71%的账户当月获得负收益。其中,一个股票型账户跌幅超过6%。

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投连险的相关投资账户总体平均回报率分别为5.66%、-0.33%、6.35%、2.49%、2.14%、-10.72%、-0.23%、5.05%、-0.76%。从收益轨迹来看,投连险的走势基本上与大盘同步。

可想而知,一旦购入上述产品,投保人将不得不承担较高风险。以唯品会售卖的国华华瑞8号产品为例,唯品会强调这是这款产品“随进随出申赎免费”,事实上却是一款10年期的保险产品。这个保险产品除了在10天犹豫期内退保收取较低费用之外,如果在10天之后退保,要付出1%的退保费用;此外,还要缴纳1%~1.5%的资产管理费。

虽然目前此款投连险产品并没有用于投资股票等资产,但根据格式合同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账户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我们决定”、“在本合同生效至解除这段时间的投资风险和投资费用均由您承担”。

国华人寿热衷互联网理财 偏离保障本质

虽然唯品会的保险销售主体和代理主体或涉违规,其所售产品也因“稳健理财”等字样涉嫌销售误导,但对于国华人寿和弘康人寿旗下产品出现在唯品会网站本身,并未出乎意料。

近年来,不少中小险企为了拼保费规模,在互联网渠道或银保渠道大肆开卖保险责任简单、偏重于收益的理财型保险产品。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的短期理财型保险规模保费在6500亿元左右,占人身险总体规模的27%,有中小险企占比甚至在90%以上。

不论国华人寿还是弘康人寿,都属于上述热衷互联网销售产品的公司。

作为凭借“双十一”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而被人熟知的国华人寿,算是较早布局互联网业务的险企之一。国华人寿这几年在银保互联网业务方面早已布局,并实现了银保与互联网业务的深度融合。

据了解,2015年国华人寿总资产达857.1亿元,同比增长65.18%;2015年公司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15.38%。保监会数据显示,其今年1月代表万能险保费的“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为45.42亿元,同比增长295%。仅1月单月收入已经达到去年此项收入的四分之一。

据悉,通过万能险迅速做大保费规模的国华人寿等中小险企,过快的保费增长引起社会对保险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担忧,短期限、高收益的万能险投入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较大。

对此,今年年初保监会拟修订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对产品开发及销售做出“三不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开发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新产品;不得销售存续期间1年以内(不含1年)的产品;自今年10月1日起,不得销售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产品。

分析人士指出,今年中小险企的保费收入均创新高,这是趁着政策尚未落地,抓紧时间冲全年业绩的必然选择。预计今年四季度,保费规模应该会有所下滑。

国华人寿其万能险产品年结算利率在3.55%-6.99%之间,但超过6%的高收益产品均普遍集中在2014年、2015年发行,目前结算的两款产品利率分别为4.8%、5%,收益呈下降趋势,而且当前并没有可购买的产品。此外,之前在网销平台热卖的“国华月月盈”等产品也已不见踪迹。

国华人寿相关负责人此前也对媒体表示,偏重理财功能的险种此前在网销市场占比过大、产品同质化严重,不但偏离保障本质,影响社会整体保障意识的提高,还冲击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盈利水平。

弘康人寿投连险产品贡献保费收入近九成

另一家保险公司,弘康人寿,近年来也凭借网销理财型保险产品保费收入大举增加,并逐渐被人熟知。以轻资本、扁平化、无代理人为特色的弘康人寿,在业内被称为“最彻底的互联网寿险公司”。如此看来,弘康人寿的4款产品出现在唯品会网站中,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

年报显示,2015年,弘康在线理财计划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实现保费收入212.96亿元,占其2015年度保费收入前五名产品的88%。

而在73家人身险公司中,2015年总保费超过200亿元的公司有23家。这意味着,弘康人寿凭借一款产品产生的保费收入超越了七成同业。

华宝证券在2015年投连险报告中指出,销售弘康在线理财计划两全保险的理财平台为京东金融,产品主要50%投资于平稳增利账户,50%投资增利180投资账户,均为类固定收益型账户。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如银行理财等)收益高,而且流动性也非常高,此类“投连险+互联网”模式产品在2015年得以高速发展。

有迹象显示,弘康人寿2016年加码“投连险+互联网”模式产品销售。除了对应弘康在线理财计划两全保险的小白天天盈,京东金融目前在售的弘康人寿投连险还包括京弘年年盈、京弘九月盈、京弘半年盈,历史年化结算利率分别为5.6%、5.4%、5.1%,对应投连险名称为弘康易理财年金保险。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弘康人寿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143.87亿元,几乎占据行业该项保费收入的半壁江山。

虽然弘康人寿专注互联网的经营理念,让这家成立时间不长的保险公司较早实现了盈利,但弘康人寿的业务结构并不理想。

据弘康人寿年报显示,2012年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2013年即实现盈利约94万元,公司2014年共实现保费收入23.42亿元,其中趸缴保费收入约23.41亿元,较2013年同期大涨144.4%,期缴收入约60.7万元,较2013年涨幅为-7%;退保金为5.1亿元,是2013年的约178.5倍。

据悉,在业内人士看来,弘康人寿的做法是主攻互联网渠道保险公司的惯常做法,目的就是短期冲规模,但其中也埋着不小隐患,且随着互联网保险相关法规在去年10月份的实施,弘康人寿在今后的销售或受到影响,因按照规定,传统保险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其他险种则不得跨区域经营。

目前,弘康人寿除北京总部外,仅有河南分公司一家分支机构,江苏分支机构已获批,正在筹备中。

保监会叫停理财型产品投连险或取而代之

网销为涉足互联网的保险公司带来大量保费,随之而来的,由网销引发的“只提收益不提风险”等问题,也被监管所重视。不管是国华人寿,还是弘康人寿,其网店也都曾被监管关停。保监会对高现价产品监管的也逐步收紧,从而依赖互联网的险企产生较大影响。

今年3月18日,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对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该《通知》于2016年3月21日起正式实施。

较此前的高现价产品定义,此次《通知》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范围则有所扩大。按现行规定,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接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而范围修改后的监管规则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希望借此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业务。

据了解,在保监会叫停理财寿险首日,网销大户也纷纷下架短期产品。《通知》实施当日,国华人寿天猫旗舰店中上线的全部是保障类产品,主要为养老保障、少儿保障、重疾健康险、驾乘保障和意外险四大类;弘康人寿天猫旗舰店中,仅剩一款意外险产品在售。与此前网销理财险繁盛时期动辄数十万的销量相比,目前这两家“网销大户”亦有些风光不再,月销量多为数十笔。

而据报道,从监管部门初步摸底结果来看,个别保险公司去年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或已超过规模限制。在收到规范指令后,多家近年来倚重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寿险公司紧急召开内部会议商量对策,并在第一时间向同业取经。

而从业内人士的交流来看,其中有寿险公司计划转战投连险,以此寻求新一轮的保费规模突破。这主要是由于根据保监会此次规范中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投连险产品、变额年金险产品被排除在外。

一家寿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一方面,经过这几年在万能险上的销售铺垫,保险公司的口碑传播效应逐渐凸显、投资能力得到认可;另一方面,通过对投连险巧施“易容术”,或许仍然可以虏获部分投资者的“芳心”。该人士口中的“易容术”主要是指,将投连险的投资期限等进行异化、往短期化方向发展。

从既符合监管规定、又同时具备可操作性这点来看,投连险确实可以成为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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