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3月21日开始实施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的一个影响。按照新规的要求,所有寿险公司要立即停售期限不满1年的产品,并逐年缩减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产品规模,3年后控制在限额的50%内。而1年期、2年期产品正是以网销和银保为主渠道的部分寿险公司的主力产品。
4月份保费较开门红月份减半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今年1-4月和1-3月保费数据做的统计结果显示,76家人身险公司中,4月份单月总保费收入最高的险企为中国人寿(485.6亿元),安邦人寿以402.8亿元的单月保费紧随其后,平安寿险4月份单月的总保费为256.5亿元,和谐健康排在第四,4月份单月保费为183.4亿元。
这4家保险公司4月份的保费分别相当于其58.0%、96.7%、58.0%、93.6%的一季度月均保费,也就是说,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4月份的保费速度约为一季度月均水平的六成,而安邦人寿和和谐健康4月份业务则几乎保持了一季度的保费获取速度。
从全行业来看,76家险企4月份单月规模保费合计为2420亿元,为一季度月均水平的45.6%,也就是不及一季度开门红期间月均保费的一半。有19家保险公司4月份单月保费不及一季度月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其中10家险企4月份保费不及一季度月均保费的十分之一,也就是相较一季度各月的平均保费,这10家公司在4月份的保费骤减九成以上。
几家险企的月度保费变化极为明显,4月份保费从一季度月均的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降至亿元水平,主要为银保、网销为主的中小险企以及银行系险企。极端的一个案例是,某险企一季度月均保费超过57.097亿元,4月份的单月保费仅113万元,仅为一季度月均保费的万分之二。
根据业内对4月份保费规模明显低于一季度各月的分析,原因主要有二。第一,这是寿险公司一贯的全年业务节奏安排所致,一季度为各公司奠定全年业务基础的时段,因此保费规模偏大,往往占到全年业务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第二,部分公司的业务明显放缓,原因在于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的影响。
此前,有中小险企人士对记者称,在现有资本实力及净资产规模下,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销量超过总体限额,因此不能再销售中短期产品,但是符合新规方向的3年期、5年期产品尚未获得批复,既有的其他产品又不适合主力销售渠道,因此,新规实施后,公司进账的保费速度明显下降。
负债长短的争议
保监会于3月18日发布《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于3月2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规的要求,所有寿险公司要自3月21日起立即停售期限不满1年的产品,并逐年缩减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产品规模,3年后控制在限额的50%内。而1年期、2年期产品是部分寿险公司网销和银保的主力,在符合新规的新产品批复下来之前,这些公司的保费受到很大影响。
中短存续期产品是指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交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新规出台的背景在于,与产险公司保费增长乏力不同,寿险公司保费近年保持高速增长,部分公司业务主要靠中短存续期产品,这类产品满足了保险保障和理财投资功能,具有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但个别公司在发展中短存续期产品时较为激进,产品期限越做越短,出现“短钱长投”情况,存在“资产负债不匹配”以及“现金流不足”两大潜在风险。保监会出台新规,旨在引导行业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长期保障类业务,强化险企对两大潜在风险的管控。
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新规引导险企开展长期业务,业内有不同观点。传统大型险企及外资险企往往为持赞同态度的一方,他们认为,新规将引导行业回归长期保障,长期负债的资金也有利于行业为资本市场、实体经济以及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而部分中小险企则有另一种声音,在他们看来,于寿险公司而言,在利率下行的长期趋势下,长期负债业务由于预定了较高利率,可能更易导致险企产生利差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