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本市昨天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同时降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降低费率的期限均暂按两年执行。
职工养老保险是覆盖面最大的险种,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参保人员达1424.3万人,参保单位41.2万户。此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将由原来的28%降为27%。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省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此次调整,上海由21%降到20%,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等20省市都由20%降低到19%。
失业保险降0.2个百分点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41万家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参保人员1082.3万人,全年40.6万人次领取了失业保险金。
此次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降低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去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1.7亿元,支出42.8亿元,基金当年结余38.9亿元。
据介绍,此次养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市社保中心将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到位,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工伤保险费率降待遇不变
今年年初,本市率先公布了工伤保险费率降低措施,费率从7月1日起将调整,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调整后,本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从0.48%降至0.45%,北京将比国家新的平均费率低0.25个百分点。但不管费率怎样调整,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保持不变。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为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对部分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重新核定,但目前仍有5.4万家单位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提醒未重新核定费率的用人单位,为不影响单位享受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须尽快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养老金计算:
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金由三部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水平与以下因素相关:①缴费基数高低、②缴费年限长短、③退休年龄早迟、④退休上年社平工资。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计发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8
204
199
退休年龄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计发月数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退休年龄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计发月数
139
132
125
117
109
101
93
84
75
65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06年1月1日后退休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领取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月标准: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2013年北京市为每人每月390元)+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见上表)。
福利养老金月标准:政府补贴每人每月310元(2013年标准)
温馨提示:
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可以给退休人员带来养老保障,但只能满足人们最低的生活保障。为了让人们拥有更高的生活保障,投保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很有必要。养老保险的种类有很多种,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商业养老保险分为传统型、分红型、万能型和投资连结保险四个种类,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