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
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换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方法一:网上办理:通过12333官网自行打印相关材料并转移;
方法二:网点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就近的区(县)社保分中心自助查询机。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放置在自助查询机的指定位置,点击自助查询机首页“转往外省市缴费凭证”按钮后,按有关提示步骤操作即可查询打印。
五险一金关系转移到外地,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都可以转移吗?
养老保险账户分为基本账户和临时账户两类,不同劳动者跨省转移时具体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基本账户的参保人员, 转移资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2.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对于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员: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五险一金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五险一金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