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披露一季报的124家保险公司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超过150%)的险企有110家,占比88.7%。12家寿险、2家财险显示一季度偿付能力不足。其中,新光海航人寿、中融人寿、国泰财险综合偿付能力严重不达标。另外,在已经披露了偿付能力一季报的73家寿险中,除了新光海航人寿和中融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数外,接近监管红线(100%)的有富德生命、华夏人寿、长城人寿、国华人寿、珠江人寿、前海人寿等多家寿险企业。
该报道称,从当前数据来看,财险偿付能力显然优于寿险偿付能力。业内人士认为,当前部分寿险偿付能力不足,主要是由于前两年启动了资产驱动负债模式,大肆发展高现价保险产品所致。
2012年至2015年,平台类保险公司高现价万能险业务实现超高速增长。众多中小型寿险公司为实现快速冲规模,将万能险作为“低成本”融资工具,藉此实现迅猛发展“弯道超车”,市场份额大幅提升。
由于“万能险+激进投资”的“资产驱动负债”发展模式可能带来流动性、短钱长配、利益输送等风险。2015年12月开始,保监会对于万能险的监管趋严。
海通证券分析师孙婷在本周报告中指出,监管新政下,华夏、生命、前海等平台类公司面临保费、增资双重压力,偿付能力在“偿二代”下接近监管红线,由此,平台类保险公司的产品策略和投资策略必须调整从而满足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监管要求。高现价万能险规模将被迫逐渐缩减,“资产驱动负债”激进模式将终结。
业内人士指出,在偿付能力下滑、短期高现价产品扩张风险暴露的同时,上市险企还是有能力使其偿付能力保持平衡。不少险企可能会通过增资的方式保证其偿付能力以通过监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