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增资74.5亿元
3月18日,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保险公司销售预期存续期在5年以内的产品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于3月21日正式实施。同时,2016年起,保险行业正式实施“偿二代”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两大因素促成了寿险公司的增资潮。
新政出台后,保监会要求业务规模与投入资本相挂钩,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有5年的过渡期。按照新规,1亿元的资本金投入只能撬动2亿元的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规模,资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迫使保险公司考虑增资。
事实上,在保监会正式下发通知之前,保险公司已经获悉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保险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并准备增资事宜。因此,在今年一季度,就已经有8家寿险公司实施了增资,总计金额达到155.3亿元,全部为中小寿险公司,而且除同方全球外,均为资产驱动型企业。其中,天安人寿增资50亿元,上海人寿增资40亿元。
4月份以来寿险公司持续增资,保监会连续批复了3家寿险公司的股东增资申请,总计74.5亿元。其中,4月5日,涉及君康人寿两次增加注册资本,由38亿元分别变更为40.5亿元和62.5亿元,增资24.5亿元;同一天,国华人寿注册资本由28亿元增加至38亿元,增资10亿元。4月1日,上海人寿的增资事宜获得保监会批准,注册资本从20亿元增加至60亿元,增资40亿元。
另外,4月13日晚间,华资实业发布非公开发行最新进展系列公告,拟对华夏保险增资316.8亿元。增资后华夏保险的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借助华资失业已有金融机构资源,对华夏人寿是为一次利好。
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为防止现金流出现断崖式下滑,很多险企仍要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中短存续期的产品,一旦突破了销售额度的上限,则必须补充资本金,通过增资提升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长江证券蒲东君认为,多元化资本金补充方式和行业保费向好的前景下,中小险企资本金补充需求迫切。保险公司资本金补充途径主要是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考虑到2016年资本市场震荡、保费快速扩容,中小险企资本金补充需求较为迫切,但是流动性宽裕背景下资本金补充难度不大。
9中小险企保费下滑超50%
资本与保费联动,不增资必然削减中短存续期保费。中短存续期新规的另一影响是3月份单月保费的环比下滑。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应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规模在3年内按照总体限额的90%、70%、50%逐年缩减,3年后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超过限额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并向保监会报告。
虽然为防止部分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公司产生流动性风险,《通知》采取了部分缓冲措施(如对保险公司在售的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给予3年的销售过渡期,并要求3年后此类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销售额度不高于总体限额的50%),但3月份的保费依然出现环比大幅下滑。
统计显示,有30家寿险公司3月份的保费出现环比下滑;其中,有9家寿险公司的保费较2月份出现环比“腰斩”,下滑幅度超过50%。出现大幅下滑的均为中小寿险公司。
3月份规模保费环比增长的保险公司包括珠江人寿、汇丰人寿、中宏人寿、太保寿险、国寿股份、合众人寿、前海人寿、招商信诺、中英人寿、民生人寿、中荷人寿等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