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始于2015年,为避免减少激进式改革所带来的市场冲击,率先选择了监管基础好、市场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分步骤、渐进式进行改革。2015年6月1日,黑龙江等6个省市启动试点;2016年1月1日,试点推广到天津等12个省市。
根据监管部门近期在内部会议上的表态:“争取2016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施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而根据收到上述文件的财险公司人士透露,《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方案(全国推广版)》主要是在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剩余18个地区的商业车险基准费率方案。
按照改革方案,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也就是说,费率调整系数是影响商业车险保费高低的最关键因素,该系数下主要包括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NCD)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等4个细分系数。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而言,NCD系数是决定他们车险续期保费上浮或下滑幅度的关键因子。对比改革前后NCD系数后发现,改革后,驾驶行为良好、以往赔款次数少或零赔款的车主,可以享受到更大幅度的保费折扣优惠;而赔款次数超过1次以上,保费上浮的幅度就会大于以往。
提示: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将过往赔付记录与续期保费折扣相挂钩,细化“奖优罚劣”等级划分,以此来降低理赔成本,降低出现率,同时对于提高车主安全驾驶意识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