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上海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解读: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是涵盖高龄老年人营养补贴和交通出行的政策。所以,老年综合津贴实行以后,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坐车这项政策就同时取消了。截至2015年底,本市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已达283万人,经初步测算,全市老年综合津贴所需财政资金接近45亿元。
“按照尽最大可能采纳大多数人合理意见的原则,我们主要从完善政策梯度和提高标准方面着手,进一步优化制度方案,并经法定程序后现对社会发布。”朱勤皓指出,与初步方案相比,主要有三大变化:
一是年龄段划分从“四档”调整为“五档”,在原来70-89岁之间增加一档,即70-79岁、80-89岁,使梯度更加合理。二是适当抬高底部,将最低年龄档的津贴标准从50元提高到75元。三是每一档的标准都有所提高。
值得提醒的是,首批老年综合津贴和敬老卡的申领涉及280多万老年人。相关部门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办理: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主要受理2016年6月30日(含)前年满65周岁的户籍老年人的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2016年6月1日起进入常规办理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在到龄当月的前一个月,就近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在集中办理阶段因种种原因未申请的老年人,也可在常规办理阶段提出申请。
老年综合津贴计发是自制度实施之日起,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按季度发放,采取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发放。因年龄增长等原因而产生的发放标准调整,信息系统自动更新,无需再次申请。
据悉,因为津贴的计发是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即便错过了集中办理阶段,到常规办理阶段申请也不会影响老年人的津贴福利。
“泰康鑫享人生保险计划”由“泰康鑫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和“泰康附加积极成长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生存金即交即领,养老金年年递增,祝寿金为累计保费,继续领取长寿金到99。上述固定年金及年年分红自动进入万能账户月复利增值,实现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完美结合,其规划功能更突出,应用更灵活,有效的帮助客户完成教育、婚嫁、养老、传承等人生目标。
【泰康鑫享人生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出生且出院满30天)-59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3、5、10、15、20年交
保险期间:保至99周岁
【泰康鑫享人生保障内容】
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生存,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类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的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类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祝寿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投保人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总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长寿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长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