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出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选择。
为了落地政策,政府采取了三项落实举措。一是在产品链条上,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制度,扩大医疗责任保险的覆盖面,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保险等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
其次,在服务社会上,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稳步推进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居民新农合经办服务,积极推广包括“共保联办”等多种合作模式;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定点医疗机构专属的健康保险产品。
最后在自身建设上,提升商业健康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意见》明确,要支持北京保险业与天津、河北保险业开展交流合作,推动形成京津冀一体化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体系。同时,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北京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还要求进一步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等财税配套政策。鼓励投资健康服务业,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出资新建等方式开办医疗、社区养老、健康体检等服务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