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最全婚假、产假政策最新消息 家庭如何做好保险规划

沃保整理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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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最全婚假、产假政策解读!你关心的这些问题,福建省卫计委都有官方回应啦!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会同福建省卫计委,做了一份官方回应。昨天,由省卫计委作为法律实施部门向公众发布,回应里定下了这些事情。

1.产假

依法登记结婚的对象,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符合政策生育的对象,不管是一孩、二孩还是多孩,均可依法享受《决定》规定的有关假期。不管是一孩、二孩,女方的产假都是158~180天啦!男方的照顾假都是15天!

2.婚假

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假都有15天!

婚假、产假、照顾假的有关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与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对于国家标准高于省级标准的,按照高限实行。

对于《决定》颁布实施前,婚假、产假、照顾假等有关假期已经休完的,不再给予延长。对于尚未或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应当按照《决定》的新规定执行。

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你们可以安心带孩子啦,产假延长,按新规定的158~180天执行!那,158~180天,究竟可以享受多少天?也有答案了:对于《决定》规定假期有区间浮动的,可由用工单位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但最低不得少于158天。

3.何时生效

2016年2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在全省全面实施。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不得以本单位相关规定尚未修改、尚未知晓、尚未通知等理由不遵守新修订的《条例》,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超生

“全面两孩”之前超生的,还罚款不?罚!

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

● 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

● 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 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生育津贴

计生条例修改后,产假从原来最低98天,提高到158天,那生育津贴会多发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具体由负责生育津贴发放的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5.独生子女奖励费

实施全面两孩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有变化吗?答案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而且以前领取了这部分奖励的,如果生二孩的话,是不需要退还奖励金的。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放弃再生育和落实二女绝育措施的家庭不再给予奖励;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给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继续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

6.生育登记怎么办?

很多头一次当爹当妈的,不太懂得怎么办生育登记,常常为这个浪费了不少时间精力。来看标准做法吧。

(1)一孩、二孩: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含流动人口),可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后三个月内均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进行登记。对夫妻确实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2)三孩:

对符合第三孩生育政策申请条件的夫妻,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卫生计生部门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信息的,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3)受理

● 凡属于当地受理范围的,受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 对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夫妻,申请人无法到场、但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可以查证的,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

● 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可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后办理。对以虚假承诺进行一、二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家庭保险规划必须遵守的七大原则

单身时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以随心所遇,但是一旦成家,凡事都需要规划的,尤其是家庭保险,特别重要,所以必须做好规划,下列几个原则必须遵守。

1.“双十”原则

保险的“双十”原则,即保费占年收入的十分之一,保额是年收入的10倍。一般而言,用十分之一的收入来交保费,这样的比例不会对我们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而10年的收入可以帮助一个家庭渡过可能的危机。

2.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优先考虑孩子的保障”是很多客户初次购买保险常犯的错误。其实对孩子而言,父母才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如果父母发生风险,收入中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依靠。所以就科学的保险规划而言,应该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3.优先考虑保障型保险

保险工具分为保障型保险、储蓄型保险以及投资型保险。风险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重点保障可能对家庭造成巨大损失的风险。如果目前家庭收入有限,没有能力购买保费较高的终身寿险或其他分红、投资型保险,消费者就可以选择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用以保证在遭遇损失时,有足够的财务保障。

意外险、健康险和定期寿险等都是最具有保障意义的险种,所以投保人在保费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意外险、疾病险和定期寿险类保障需求。如果客户经济状况较好,可在完善家人保障的前提下,再考虑投资型保险产品

4.保额至重,保费合理

在国外,保险都讲究保额制,即保额至重,保费合理。保额的标准最好是如果有风险发生的话,保险公司支付的理赔金额可以完全覆盖掉风险带来的损失。要知道,作为必要的风险保障额度,购买得太少,起不到保障家庭的作用;购买得太多,则会影响到客户的生活品质。

在满足客户家庭必要的保障额度的前提下,客户家庭保费的支出则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来调整,不同的人生阶段、不同的财务状况、不同的职业类别,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方式。比如,消费型产品与返还型产品的选择、保费交纳期限长短的选择、保障型产品和投资型产品的选择等。

5.产品不是最重要的,解决方案才重要

在一份保险规划书中,保险产品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某些明星产品,基本上每个保险公司都会有涉及。相反,最重要的是解决方案。对保险代理人而言,提供的解决方案要根据客户的财务需求以及潜在需求,使用保险产品的组合,来实现客户的理财目标。考验一个保险方案是否合理,有两个标准:一是看这个方案是否经得起风险的考验;二是看这个方案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6.先满足人身寿险,后考虑财产险

现实生活中,有车族100%的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车险,却往往忽略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也有很多企业主会为企业投保财产保险,而不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

人是财富创造者,没有人的保全,也就没有财富的积累。因此,人的保障永远都比财富的保障更为重要。

7.保单不是一成不变的

保险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应适时对自己的保单以及保障计划进行调整。

对于处在不同生活阶段的人士,保险专家给出了以下建议:“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购买保险应以自身保障为主,充分利用年纪轻、费率低的优势,规划高额保障,避免因意外或疾病不能工作,收入中断而影响生活。进入二人家庭时期,保障则以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为主,夫妻双方都可以选择保障比较高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一定的医疗险和意外险。进入三口之家阶段,此时房贷车贷尚在按揭之中,定期寿险是不错的选择。人到中年,对养老、健康、重大疾病的保险需求较大,需重点考虑养老方面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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