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磁卡遗失可凭相关身份证明及居民医疗保险证历本到区劳保局居民医疗保险科或就业的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对于磁卡遗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提交报销材料到参保地所在村委,通过镇乡联络员给予报销。
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人员缴费后,市合作医疗办向新参加者发放每人一张《XX市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医疗卡》(主要由村《居》负责发放,连续参合卡继续有效,不再发放新卡),作为门诊优惠和住院结算凭证,一人一卡。参合群众丢失合作医疗卡的,可凭当地村《居》两委的合作医疗卡遗失证明和参合者本人身份证到市合作医疗办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