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慢性心脏病在县医院就能治疗,吉林省农安县靠山乡红石村的66岁村民娄兴志喜不自禁。“我每年都得住好几次院,这病在村医那里看不明白,到省城又没有床位。县医院环境好,治疗方案与大医院没啥区别,算上亲属住宿、交通花费,就医成本能降三分之二。”娄兴志说。
从2012年开始,吉林省分批启动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明确了县、乡镇、村和县外转诊疾病的种类和数量,使用差别支付机制,使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得到最大的报销比例,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缓解上级医院的就诊压力。
通过政策杠杆,吉林省多个县市的域外转诊率由2011年的近30%下降到2015年底的10%左右,这表明:县级医院作为基层疾病诊疗中心的地位不断增强,如今基层群众“小病不出村、多数疾病不出县”的看病习惯正逐渐养成。
在社会逐步迈入老龄化以及人口流动的双向叠加下,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就医需求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计划经济痕迹明显的吉林,全省53个医保统筹地区“政出多门”,异地就医一度报销难、负担重。
2013年,吉林省试点省内异地医保即时支付方案:省内就医地接收异地人员时,在确认身份信息后直接按患者所在医保统筹地区相关政策进行报销,提高了报销和结算效率,解决了医保长期存在的“山头林立”痼疾。
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白城市肺癌患者姜德林叙述了异地医保结算给他就医带来的显著变化。起初他四处借钱,生怕家里医保报不出账来医院停药。“现在每个月垫付2000余元就能先住院,月底在医院"一站式"结算,看病后报销再不用跑腿了。”姜德林说。此外,大夫还根据他的报销政策调整了治疗方案,在长春看病,老姜每月比在家里还少花4000元。
2015年,吉林省成功与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跨省区异地医保结算。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南河社区41岁居民李建国,身患弥漫性轴索损伤,住院3个月共发生医疗费用19.7万元。按照“基本+大病”两段式医保制度,当地医保部门为其报销医药费16.3万元,这比2012年大病医保政策出台前,多报销了44000元。
群众不需额外缴费,吉林省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一部分委托市场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形成两段式报销体系。除按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外,吉林对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中自付部分年累计超过起付线(2015年为11000元)的费用按分段式进行报销。花得越多,报销比例越高,比例最高为80%,30万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