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务院官网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删去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多个需要保监会批准的内容,放开保险机构进入交强险业务的前端审批门槛。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交强险业务已基本成熟,现在放开准入门槛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不过,由于国内交强险市场格局已基本固定,新进入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打开市场。
交强险行政审批彻底松绑
近日,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共有三部行政法规涉及保险业。分别是:取消对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开展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的限制、取消保险机构从事农业保险业务和交强险业务的行政审批。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取消交强险的审批手续。
根据《决定》显示,删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经保监会批准”;第三款中的“未经保监会批准”修改为“除保险公司外”;删去第十条中的“具备”和“资格”;第三十六条中的“未经保监会批准”修改为“保险公司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删去第三十七条。由此,保险机构将不必经过保监会批准即可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交强险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诞生跟机动车数量的递增和交通安全息息相关,主要是为了保障机动车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也正因如此,监管部门对从事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和业务审批十分严格。但在近几年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中,监管部门不断放开交强险的门槛,促进其市场化运营。
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首次放开交强险的准入门槛,去掉“中资保险公司”字样,将内容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意味着中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随后,国务院再次取消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审批,由保监会研究和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产品审批办法》,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产品审批流程及相关要求。
此次,国务院则是完全取消交强险的前置审批,将交强险彻底实现市场化,保险机构零条件进入。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教授王绪瑾表示,交强险已经基本成熟,现在放开准入门槛可以促进市场竞争。
业内人士亦认为,完全放开审批有利于交强险市场化,也符合近几年交强险的发展思路,早在放开外资险企进入交强险领域之时,就有让交强险市场化运营的想法,而且这样更有利于交强险市场的优胜劣汰和透明化经营。其中,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消费者,毕竟提供者越多,对投保人就越有利。
后来者难切入交强险市场
虽然交强险的门槛在不断放开,但是业内人士对于保险机构想要进入交强险领域的前景并不看好。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内财险市场集中度很高,仅有的几家大中型企业占据了交强险大半江山,而且交强险通常都是和商业车险一提起投保的,没有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很难做起来。另外,交强险作为强制性保险,目的是为了保障第三方受害人的利益,不仅利润不大,而且很多企业的交强险业务都处于亏损状态。从这个方面看,没有资本实力的保险机构想要进入这个领域还是很难的。
梳理保监会公布的2006~2014年交强险经营数据发现,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达472.4亿元,虽然2013年之后基本实现盈亏平衡,但也是得益于投资收益,交强险仍处于承保亏损状态。
此前,因得益于放开外资而进入交强险的美亚财险,利宝财险、中意财险等外资财险,这两年的交强险业务也不乐观,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美亚财险更是在2015年9月宣布退出车险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称,国内交强险的市场格局已相对稳定,一些大中型财险企业在这方面的业务也已相对完善,比如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分布、勘察和理赔服务等,后来者想要切入这个市场非常困难,而且前期成本投入也很大,没有资本支撑,这个业务很难做下去,外资财险近几年的交强险运营数据就能说明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