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保监会公示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和泰康养老成为首批获准开展这一业务的3家险企。这也意味着,此前申报开展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的8家险企中,有5家险企尚未获得业务资格。
随后从5家险企中的一家了解到,保监会并未向其下发业务未获批的相关文件,在报告方面应该不会出现问题,他们自身并不清楚未获批的原因。
业内人士推测,保监会应该是在这8家公司中优先批复了准备最为充分的公司,剩下的5家公司也将陆续获批。
未获批险企不知原因
保监会的公示文件显示,截至2016年2月14日,共有8家保险公司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对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其中有3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
《通知》所列的业务经营要求有6方面条件,涉及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专业建设与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具体为:(一)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二)最近3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三)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应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四)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五)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符合经营要求的3家险企分别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构成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第一批公司名单。
随后从一家申报了业务但未出现在名单中的险企了解到,保监会在公示第一批名单后,并未向其下发业务未获批的相关文件。
相关人士称,公司此前在报送开展这一业务报告的过程中,保监会对其有电话指导,告知了须补充的文件和材料,公司也按此进行了补充报送,在报告方面应该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他们自身并不清楚未获批的原因。接下来,还要进一步与保监会方面沟通才能知晓,并再按相关要求进行完善。
保监会表示,对于这一业务审批及公示的原则是“成熟一家,公布一家”。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同时,其还将加强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3家公司或准备最充分
业内人士推测,保监会应该是在这8家公司中优先批复了准备最为充分的公司,而没有出现在第一批名单中的其余几家公司,则可能会在之后的批次中获批。上述险企人士分析,虽然都在积极申报这一业务,但这些公司的准备程度并不见得相同,比如尽管产品只有获批后才能销售,但有些公司可能在此之前就确定了客户谈好了合作。
阳光人寿表示,自税优健康保险政策推出伊始,其便积极推进税优健康保险项目,设立健康险事业部,引进专业的健康险从业人员和具有医学背景的资深人员。秉承“保障为先、微利经营”的原则设计、开发产品,同时完成了细化承保和理赔流程、建立健康险信息管理系统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正式发布了税优健康险企事业单位服务方案。
而人保健康表示,作为国内最大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方位布局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目前已经做好了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的各项准备,一定能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在产品批复后的第一时间上市税优产品,让客户实实在在享受到税优政策带来的实惠。人保健康总裁宋福兴表示,首批获得业务开展资格是保监会对人保健康专业经营优势和雄厚承办能力的充分认可。
据人保健康初步统计,已有近百家企业客户向公司提出投保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的意向。该公司针对不同企业客户的需求,设计了多款税优健康险产品,除了可提供保监会税优健康险示范条款规定的所有保障责任外,还结合公司健康管理特色,增加了健康档案、健康评估、预约挂号和二次诊疗意见等服务责任,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爱健康”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