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佑人生(典藏版)产品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既终身提供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一生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添精彩,实现身价、重疾、特定疾病和养老的“一站式”综合保障。
2、保障年年稳递增,健康相伴至终身
身价保障、重疾保障和特定疾病保障额度将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固定稳健递增,长至终身,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固定增长,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胀风险,让您在拥有终身健康保障的同时高枕无忧。
3、保障范围更广泛,健康呵护双提前
不仅提供多达6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2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特定疾病显关爱,后续保费可豁免
交费期内,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除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还可豁免后续各期保险费,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金佑人生(典藏版)保障范围】
身故或全残保障:
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合同终止。
重疾保障:
如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合同终止。
特别疾病保障:
如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已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给付即时保险金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即时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
保费豁免:
如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外,自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