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内保险机构首次被要求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在国外,这套内控做法较为普遍。
外部审计的结果,将作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要件、资金运用创新业务试点审慎性条件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评价事项,其重大意义对于保险公司不言而喻。
“外部审计不是给保险投资念’紧箍咒’,而是督促保险公司梳理现有管理体系的缺陷与问题,明确内部管理目标、原则和方向,进一步强化内控水平,提升内控能力,为深化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表示。
保险投资面临外部风险在增大
2016年中国经济将继续寻底,股市汇市波动加大,再叠加利率下行因素,保险资金的投资压力增大。在此背景下,中国保监会加快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引导行业加强内控,防范风险。
“内控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现代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的基本建立。”中国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早在2014年就开始的启动保险资金运用内控指引工作,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内控指引推行的另一背景是,越来越庞大的保险机构迟早要接受更广的业务并参与国际竞争,内控水平是体现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保险机构如果能基本达到内控指引标准,操作风险会进一步降低,将更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还有一个现实的考虑是,只有当行业风险管得住了,保险投资才能进一步放开前端,进一步放开新的市场和业务。
2015年,保险行业风险整体可控,并取得了近年来最好成绩。据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近期的一次讲话中透露,2015年保险业总资产超过12万亿,净利润创历史新高,预计增长接近73%。
行业净利润创新高,保险投资收益的上升功不可没。十八大以来,中国保监会大力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拓宽投资领域,减少投资限制,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来看成效明显,保险投资收益从3.39%逐年上升至今年的7.5%左右,行业盈利能力大为增强。
然而,投资收益上升的另一头,是风险暴露的增加。随着保险资金运用的放开,保险行业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更大风险挑战。从操作层面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已经与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深刻交织交融在一起,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和经济去产能、去库存和去杠杆,都将让保险资金面临更复杂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从微观层面看,仍有部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不健全,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公司投资冲动与薄弱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很多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及风控管理水平还相对不足。保险行业在投资文化、人才、制度及运作机制上还处于基础建设阶段。
引入外审第一年:让风险暴露
数据显示,2015年前11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08538亿元,较年初增长16.31%。其中银行存款25289亿元,占比23.3%;债券37791亿元,占比34.82%;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5271亿元,占比14.07%;其他投资30186亿元,占比27.81%。
对于超过10万亿险资运用的外部审计,已经在各家保险公司紧张展开,审计报告将在今年4月30日与年度财务审计同步上交。日前,中国保监会对于各家保险公司投资部门高管、风控和审计部门人员以及第三方审计机构人员进行了分批培训。
培训会上,中国保监会相关人士直陈当前行业内可能存在风险问题:当前保险可能还保持了一个相对较好的增长速度,但一些保险产品卖得好,到底是不是很好的事情?资产端的配置能力有没有足够强?如果资本市场利率长期下行,现在的成本能不能找到一个中长期的资产来配置?
为了防范行业风险,保险机构被要求聘请符合条件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审计,一方面是促进保险机构完全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并确保得到有效的实施;另一方面,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引入独立第三方审计力量,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在提供专业技术、揭示风险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形成独立、多元的监督主体和市场约束机制。
2016年是实施保险资金运用外部审计的首年,如果按照今年4月份拿出外审报告来倒计时,留给各家公司内部梳理和制度建设的时间非常紧张。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第一年监管部门对于审计报告会采取相对容忍的态度,以暴露问题和揭示风险为目标。
股票投资需加强信披
《内控指引》采取了1+N的形式,1是对所有的投资业务做出总体的规范,N是对于不同类型的工具,根据本身所具有的风险做出细则。
12月15日,保监会公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第3号),分别对银行存款投资、固定收益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制定了内控标准和流程,将有效防范上述投资领域的主要风险和问题。
外界对此次内控指引中,关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投资的指引颇受关注。指引对股票投资领域的资产配置风险、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等问题做出了重点规范。
指引指出,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按照要求进行披露;除披露相关股票名称、代码、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运用保费资金的,应列明相关账户和产品投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及现金流情况;并明确披露的时间和要求,增强操作规范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