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一是积极推进大病保险。2015年,天津市大病保险共承保城乡居民532万人,累计赔付28.43万人,赔付1.35亿元。二是继续落实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15年度,天津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不含学生儿童)共承保800余万人,截至11月底,累计赔付34343人次,赔付金额1.59亿元。在“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和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理赔过程中,意外伤害附加险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发展小额人身险和计划生育保险。2015年小额保险实现保费33.2万元,提供2.32亿元风险保障,完成赔付48.23万元;计划生育保险实现保费827.30万元,提供101亿元风险保障,完成赔付68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