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初步方案,拟推出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根据年龄实行梯度标准,具体标准初定为:65—69岁,每月50元;70—89岁,每月120元;90—99岁,每月30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500元。待征求意见汇总完善后,该制度将于2016年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