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2015年,全市参合人数达到105.82万人,人均筹资标准482.66元/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前,新农合大额门诊慢性病扩大到36种,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5种,补偿比例不低于70%;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1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达到40万元,也就是说,参合患者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诊疗费用,经新农合按规定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将纳入大病保障范围,最高支付限额可达40万元。
目前,已全面开展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明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农村低保和五保户个人缴费将全部由民政救助资金承担;以家庭为单位,农户居民可自愿参合;农村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城中村和转制村村民、进城务工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可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