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法查勘事故现场,理赔人员只能与当地交警大队联系,经询问处理现场的交警,得知了事故的原委。
柯某是一个刚满22周岁的小青年,事发当天下午,他与女友方某在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一同前往工厂应聘工作。方某坐的是中介安排的面包车,而柯某则骑一辆二轮摩托车紧随其后。但是当方某到达工厂时,却发现男友没有跟上来,打电话询问才知,他出了车祸。
被柯某撞倒的是一名40多岁的环卫工人,在路上的帮助下,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介绍,伤者为重度颅脑损伤,情况非常危险。
案发后,交警将柯某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在核实身份时要求柯某出具身份证和驾驶证,但柯某称,从家乡出门打工只记得带身份证,忘了带驾驶证,提出是否可以委托其女友回一趟江西老家取驾驶证,三天内也就是5月19日前将驾驶证送到交警大队,同时还提出由他本人去附近银行取钱交纳伤者住院押金,对于柯某提出的这些符合常理的要求,交警同意了。但一走出交警大队的柯某,从此便再也没有露面,他和女友的手机几乎同时关机,交警多次发短信也没有回复,这对情侣和交警玩起了“躲猫猫”。
柯某二人的躲避使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交警和理赔人员在交流情况时分析认为:作为肇事者的柯某之所以躲避,其原因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承担不起巨额的经济赔偿,二是驾驶资格有问题,迫于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双重压力,柯某采取了隐身躲藏的办法。
不幸的是,被柯某撞倒的环卫工人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跟踪此案的理赔人员试图能和柯某取得联系,在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决定配合交警前往江西柯某的家乡打探消息,寻找柯某的下落。6月6日,调查人员在与柯某家人的交谈中,得知柯某出事后并没有回过老家,只是打过一个电话告知家人,他女友要回家拿点东西,具体拿什么电话里没说。5月18日那天,他女友到家拿了一些东西匆忙走了,连中午饭也没吃,更没说起柯某出车祸的事。看来,柯某出事后并没有打算在老家躲藏,而是远走他乡了。
直到10月11日,情况出现了转机,那天,柯某用公用电话联系了海盐交警大队,说他前几天回老家探望病危的母亲时,看了交警留在家里的信,对交警劝告他投案自首有所心动,但又担心自己的逃避会加重处罚,而且驾驶证已过了有效期,一旦保险公司拒赔,他无力承担巨额赔偿。电话那头,交警对柯某肇事后逃避责任的错误做法进行了严肃批评,讲明了利害关系,劝说柯某放下思想包袱,明知选择投案自首。听了交警的一番教育,柯某说,自己会认真考虑。
10月15日,柯某在其女友的陪同下,到海盐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结束了5个月的逃亡生涯。
由于柯某涉嫌交通肇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此案的保险赔偿,海盐人保财险理赔人员对柯某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为2013年1月20日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证实柯某持有的驾驶证确实已过有效期。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七项第一款之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该起事故近70万元的经济赔偿由柯某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