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诞生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经走过20年的历程。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目前,以保险法为基础和核心,以3部行政法规和50部规章为主干,一千余件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保险法制体系已经初步构建完成。同时,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未来保险法治建设要把握好三个方向。
第一,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市场改革,把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同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思考问题、破解难题。
第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管住后端。他表示,保监会本届政府到目前为止,已取消了18项行政审批事项。但在保险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过程中,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可或缺。一方面,凡是取消行政审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均应及时修改完善,保障所有改革举措均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另一方面,必须要完善后续监管,前端放得越开,后端越要管住。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据他介绍,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机关共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2.8万件,超过了“十一五”期间的总和;今年1月份-9月份,保监会新增行政复议案件266件,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9件,其中约80%由消费投诉引起。大量消费投诉的存在,根源在于对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不彻底、不到位。下一步,保险立法要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导向。
刘竹梅表示,最近10年,保险纠纷案件成倍增长,涉案原因更加多样化。目前,保险行业处在大发展时期,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出台以后历经了2002年、2014年和2015年的3次修正,2009年的一次修订,目前,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已基本完成,预计本月以内发布,同时,现在正在对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争取明年发布,以后,保险法将对人民生活安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