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保监会表示,上述“互助计划”主要集中在意外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等领域,部分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极易造成保险消费者将之与保险产品混淆。
据了解,“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不同且经营主体不具备相互保险经营资质。大多数“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目前保监会正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但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
保监会提醒,部分机构、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互助计划”包装成相互保险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销售,采用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可能诱发诈骗行为,由于传播速度较快,收费金额较小,容易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