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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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按满期当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
信先生,30岁,某企业主管,事业正处于上升期,上有即将退休的父母,下有刚满周岁的儿子。信先生知道,自己不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更是精神支柱,一旦发生风险,会使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同时,自己未来如何养老也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想趁自己收入尚可之时,早做打算。信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信诚「丰盈Ⅱ代」全能保险计划,保额50万元,年交保费14485元,交费期20年,共计交费289,700元。
备注:
1、上图所示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上图所示利益演示的阶段利率:情景一假设为:前5个保单年度为2%,第6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为0%,情景二假设为4.5%,情景三假设为6%。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情景二、情景三的利益演示水平。以上假设情景均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3、上图所示利率演示的情景一、情景二、情景三分别假设以信诚「创未来」丰盈终身寿险(分红型)的低、中、高档现金红利进入万能账户进行演示。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份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自或最后复效日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 ).(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获主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
主险-信诚「创未来」丰盈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意外伤残 | 满30天不满1周岁 | 保险金额×30% |
满1周岁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60% | |
满2周岁及以上 | 保险金额 |
主险-信诚「智盛未来」两全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未满18周岁 | 保单账户价值 |
已满18周岁 | 保单账户价值×105% | |
满期金 | 保单账户价值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信先生,30岁,某企业主管,事业正处于上升期,上有即将退休的父母,下有刚满周岁的儿子。信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信诚「丰盈Ⅱ代」全能保险计划,保额50万元,年交保费14485元,交费期20年,共计交费289,700元,保障至终身。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