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10月23日正式下发,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实施给予明确。两大医保合并后,将在用药目录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生育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住院起付线及住院就医方式六个方面呈现显著变化,将惠及80万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记者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两类保险合并第一步是缴费标准统一。新农合以前的缴费标准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统一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未成年人为60元/人·年。合并后,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统一为成年人180元/人·年,未成年人60元/人·年。标准统一后,对于新农合参保人员来说,有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缴费区分。相比合并前,成年人的缴费标准增加了60元,但未成年人的缴费标准从120元降低为60元。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城乡居民医保合并是明年1月1日正式实现,但由于医保要提前缴次年年费才能享受待遇,要参保的居民须在今年12月25日前缴纳参保费用,才能享受其医保待遇。
此次合并,标准和报销等都是向医疗资源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城市靠拢,受益最大的无疑是24.2万新农合参保人员。相比新农合,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有六个重大变化,报销药从1000余种增至3000余种;看病医院从200余家扩至400余家;门诊慢性病病种从定额报销到分病种报销;住院起付线从住院一次交一次到同级医院多次住院只交一次;住院就诊可以选择2家首诊医疗机构;生育补贴最高达1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