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投保财产险仍要关注防灾减灾

沃保整理
2015-10-22 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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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有保险知识的人都知道,保险是分散和转移风险、获得经济补偿的重要手段。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保险具有一定的减灾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除了对保户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外,保户为减少财产损失而支付必要的费用,也可由保险公司承担。

此外,保险公司在承保财产保险之前一般都会对承保的财产进行风险查勘,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确定保险费率,在保险合同期内,保险公司也会根据需要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查勘,对企业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投保企业提高投保财产的防灾抗灾管理水平。

千万不要以为既然自己的财产已经投保了财产保险,一旦发生了任何问题,将由保险公司对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自己就不需要对投保财产履行必要的安全管理义务。其实,对投保财产进行必要的管理、防护,既是被保险人应尽义务,也与被保险人利益相关。首先,一些财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损失有一定百分比的免赔额需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对一个大的保险事故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其次,如果被保险人疏于管理,造成保险事故的发生,情况最严重的有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赔。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船舶保险,如果所投保的船舶未达到适合航行的条件,而强行进入航行状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将直接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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